近日,市民张先生拨打12345市民热线,反映自己家的房屋漏水,动用维修基金维修后不久又漏水了。再次申请物业维修基金时,却遭到主管部门的拒绝。
8月30日,记者联系了张先生。据他介绍,他于2005年入住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市花园38号楼。 “今年年初开始,房顶就频繁出现漏水现象,导致部分墙皮脱落。我一直在跟小区物业申请维修基金,但是他们一直没给我回复。 ”
8月2日,张先生第一次拨打了12345市民热线,希望主管部门协调,尽快批准他的维修基金,以便修理房屋。经市房管中心调查,张先生的房屋已超出保质期,可以申请物业专项资金进行修理。市房管中心工作人员建议张先生将申请需要的材料准备好,到房管中心物业办提出申请。
经过维修,张先生家中漏水的情况暂时得到了改善。但8月16日,张先生发现维修的地方又漏水了。于是再次向市房管中心申请物业专项资金,进行二次维修,但是却遭到了市房管中心的拒绝。“难道申请一次就不能再申请了吗? ”张先生很疑惑。于是他再次拨打12345市民热线。
就此,记者咨询了市房管中心的工作人员,工作人员表示,根据相关规定,房屋保质期为5年,超过5年的,业主可申请物业维修基金、找维修队进行维修,修好后的房屋防水保修期也是5年。在保修期内,由维修队负责维修。张先生的房子在修好后再次发生漏水现象,应该由负责维修的施工公司进行二次修理。
物业维修基金到底可以申请几次?市房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,针对房屋的不同部位,申请维修基金的次数没有限制。而同一部位再次出现问题,如在维修保质期内,不用再次申请维修基金。